【營業秘密開講】EP2─我不做,不代表你能做

我們在上一集,介紹到了以營業秘密的三性(營秘三要件)來判斷是否為營業秘密範疇,先界定了範圍再來談後續管理。
企業自己能清楚明白營業秘密範疇,這只是管理的第一步。接下來,我們要讓公司內部同仁及外部合作廠商也能清楚認知哪些屬於營業秘密範圍,並不停的向他們宣導「我不用,不代表你就可以用」的觀念,把話說明白講明白。
不囉嗦,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 國內為何越來越重視營業秘密?
  2. 技術持續升級轉型,營業秘密管理永遠不嫌晚
  3. 營業秘密不只以技術為主,也應包含商務內容
  4. 營業秘密 vs 知識管理
  5. 營業秘密重要觀念─「我不做,不代表你能做」
  6. 營業秘密的技術揭露-不公開!

國內為何越來越重視營業秘密?

專利保護技術它有年限限制,也有必要的申請審查成本投入問題。
營業秘密就沒有年限限制,所以企業透過營業秘密保護創新技術應該是更有利!


不過,營業秘密法立法也已經26年了,為什麼營業秘密議題這兩年才開始活絡呢?

因為台灣技術升級轉型,許多先進技術已領先全球,在全球化環境下,我們再不積極管理,就很容易動搖國本了。尤其營業秘密侵害案例開始增加,影響企業競爭生存。

常常聽到新聞報導:有離職員工在離職前大量轉出客戶名單、市場分布報告到私人信箱,甚至高階副總被挖角到對岸成立競爭公司,開始跟老東家搶單。員工說我帶走的不是你最新的先進技術,這些都是我腦袋裡的經驗、知識,不能無限上綱說我侵害你的營業秘密,這樣等於剝奪我的工作權。

但是對企業來說,就算只是一句「這個投資方向不可行」就可以讓原本落後的競爭公司彎道超車,「失敗的經驗」可以讓對手節省try and error的時間,也都是屬於營業秘密的範圍,原雇主也可能會以「不可避免揭露原則(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來主張侵害營業秘密。

我國2013年營業秘密增訂刑責,提升了營業秘密的保護效果,美國在2016年也通過DTSA營業秘密防衛法,這些法令的保護,讓營業秘密的訴訟案及影響力也日益增加。



技術持續升級轉型,營業秘密管理永遠不嫌晚

專利保護技術它有年限限制,也有必要的申請審查成本投入問題。
營業秘密就沒有年限限制,所以企業透過營業秘密保護創新技術應該是更有利!


不過,營業秘密法立法也已經26年了,為什麼營業秘密議題這兩年才開始活絡呢?

因為台灣技術升級轉型,許多先進技術已領先全球,在全球化環境下,我們再不積極管理,就很容易動搖國本了。尤其營業秘密侵害案例開始增加,影響企業競爭生存。

常常聽到新聞報導:有離職員工在離職前大量轉出客戶名單、市場分布報告到私人信箱,甚至高階副總被挖角到對岸成立競爭公司,開始跟老東家搶單。員工說我帶走的不是你最新的先進技術,這些都是我腦袋裡的經驗、知識,不能無限上綱說我侵害你的營業秘密,這樣等於剝奪我的工作權。


但是對企業來說,就算只是一句「這個投資方向不可行」就可以讓原本落後的競爭公司彎道超車,「失敗的經驗」可以讓對手節省try and error的時間,也都是屬於營業秘密的範圍,原雇主也可能會以「不可避免揭露原則(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來主張侵害營業秘密。

我國2013年營業秘密增訂刑責,提升了營業秘密的保護效果,美國在2016年也通過DTSA營業秘密防衛法,這些法令的保護,讓營業秘密的訴訟案及影響力也日益增加。



營業秘密不只以技術為主,也應包含商務內容

營業秘密過去為什麼不是企業管理的重點?

尤其大家在談技術的創新保護時,一直都是以「專利」為主,為什麼最近才開始重視「營業秘密」?


我們的觀察是,企業在營業秘密的管理其實是一直都是存在的。以我們公司的專利管理系統為例,從2005年起就設計了技術提案,經評估後,可以轉為「營業秘密保護的機制。
因為跟專利管理系統綁在一起,保護的以「技術性」營業秘密為主,而且出發點是從「準備申請專利」出發,範圍會比較侷限。

新穎公司早就已經在進行營業秘密管理了。

技術會同時就營業秘密性與可專利性一起評估,最後不是利用在申請專利,就可能會轉為營業秘密保護喔。所以當時,營業秘密被設計在「專利管理系統EPS」裡,還不是一個獨立的營業秘密管理系統,當然這主要也是因為,當時是以「技術」營業秘密為主,但其實營業秘密也包含「商業」營業秘密哦。



營業秘密 vs 知識管理

當年組織流行「知識管理」,知識要分享再利用,這其實跟營業秘密是非常不同的概念。

「知識管理」的精神是讓組織內部能互相分享知識以激盪出新的創新想法,是授權限管控的。

所以如果涉及「營業秘密」,也是要特別注意,對象是否可維持其「秘密性」以及「合理保密措施」,因此在公開前,例如:提供給供應商時,對於揭露的內容及範圍、銷毀程序的要求,都是必須經過審查以及追蹤,才可以執行的。

所以「知識管理」的系統應用是在活絡知識累積,希望能透前輩的經驗分享,無論是成功的經驗或是失敗的經驗都是很好的學習資訊,而且是公司內部的經驗累積而來,這經驗當然要好好多加利用。

知識管理它不一定要審查,只要被分享就不受營業秘密保護,它跟營業秘密的重點是不一樣的。

營業秘密的要求是在公司同仁離職之前,我們要列出營業秘密的管制清單,來要求離職同仁必須要保守它的秘密性。對於公司而言,包含機台的參數設定、或是製程方法、使用的材料,無論是成功經驗或是失敗經驗,都是企業非常寶貴的經驗,都是屬於營業秘密的範圍。

您想想看,這些都是公司投入3年、5年,付出了大把心血、人力研發,很多投資金額可能都破億的成果,如果就這樣被離職員工帶走,不管是到對手公司工作或是自立門戶,先不談他是不是用到最新技術,光是從這些「失敗的經驗」,就可以讓競爭對手知道哪些路是不通的,直接彎道超車了?

這就是「知識管理」跟「營業秘密」最大的不同之處哦!



營業秘密重要觀念─「我不做,不代表你能做」

營業秘密管理的重點是在,哪些屬於營業秘密的認定,最常有爭議的點是:雙方認知或是資訊不對襯。當爭議發生或者要對簿公堂時,離職員工會認為我用的技術並不是原公司的前沿技術;或是當初這個計劃,公司並沒有採納,在投資評估時就已經被否決了,就認為這些不是營業秘密的範疇。

所以,我們要提醒及重申,良好的營業秘密管理,就是要推動公司同仁或是合作廠商,哪些範圍是屬於營業秘密內容,「我不做,並不代表您能做」這個觀念。

公司要做到「盡職保護,防免侵害」的證據保存,只要您我有共識,這是我的營業秘密保護標的,無論我是否有無使用,都要經過授權才能使用,這就是智財的運用價值哦。

所以只要是在談營業秘密部分,所有的技術或是商業訊息,都應該要進行審查程序,才能對內或是對外分享,就算是內部限定範圍的分享都不可以。



營業秘密的技術揭露-不公開!

營業秘密相關的技術揭露,不會用「公開」這個詞,因為根本不可以公開!

如果需要對內或對外揭露,是要走調閱申請程序,經審查後,並嚴格管控調閱的範圍、調閱的期限。

如果調閱文件是紙本,也會管控紙本文件的銷毀等,有些公司也會設定營業秘密的等級,並且規範這個等級只有特定人員才能調閱,審查的層級也可能更高。

公司必須訂定對營業秘密的防免侵害的程序,並依據內部規定落實辦理,因為這都是企業的智力成果,不得不謹慎,否則有任何爭議時,就很難主張了。許多營業秘密的判決非常難成立,就是因為主張的困難如果公司在營業秘密保護的制度規範不夠完善,不管是內部同仁或是合作廠商,對營業秘密的保護範圍認知或是共識不足,就容易造成許多技術或商情資料的流失,導致各說各話的情形。

良好的營業秘密管理規範,包含:雙方簽訂保密義務與權利歸屬;營業秘密經過審查;員工離職時,進行面談確認保密事項;與合作廠商合作終止的時候,也都要確認雙方在合作之際所產生的營密範圍,這樣會更能強化保護措施。

這個在TIPS 8.1.4 成果審查中也有規範。企業推動智財管理制度,保護智力成果的基礎,就是技術或是商情資料要進行公開發表前,無論是對內的技術群組分享,或是對外的論文發表、研討會報告、向客戶展示,都需要經過審查程序,依據不同的智財類型,做到不同層級的保護效果,這個不但是保護企業也是保護員工,這樣的審查機制目的是為了保護技術成果的權利價值!

專利必須符合「新穎性」,如果技術還沒申請專利,就被公開,就不具新穎性。
營業秘密要符合「秘密性」,秘密一旦被公開,就不是秘密了,也不能保護了。


總結

今天說明關於「營業秘密」跟「知識管理」的價值應用的基礎不同。

在營業秘密它的保護要件就是「秘密性」,這其中當然包括您現在正在投入使用的的製程或參數,或是您要投資的市場情報資訊等等;甚至於過往您所投資過的失敗的製程、參數設定,都是屬於營業秘密範圍,因為「失敗為成功之母」,這些都是我花大把金錢跟時間驗證過不適合的結果,結果您沒有跟我授權或取得就使用,這對原創公司真的非常不公平,違反我們營業秘密的基本立法目的「維護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這也正是我們這個主題要跟您探討的,「組織的智力成果沒有使用,也並不代表您可以利用哦」,這部分請您一定要多加注意。

營業秘密主在談的是三性的保護或管制,但在這三性的創作人在您、管理人也在您、其中可能的洩密人可能也是您,所以它的管制措施存在著每個人都擁有生存權與就業權的議題,所以不可能無限的限制員工流動,因此相關的管制措施就非常重要,這部分在我們TIPS都有完整的規範。

國內TIPS制度正如火如荼地在推動,貴公司有想法了嗎?

新穎公司在這部分的輔導經驗,勘稱國內輔導實績最豐富、在制度導入品質也是最有經驗的公司。當然,在導入完成後您肯定或需要相關的智財管理系統來輔助落實的作業,新穎公司也有相關的系列產出,都是您可以參考的項目-「營密秘密管理系統」也在其中哦!


下集主要將探討:如何落實營業秘密的基本管制?
若是有其他想知道的題目或疑問,也歡迎在底下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