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一集介紹到了資訊系統設計重點以及管理運用經驗,並詳細的跟你剖析系統設計重點。
新穎公司無論在專利管理、合約管理甚至是未來的營業秘密管理資訊系統上,都可以將廠商的研發紀錄或者創作的成果,上傳到區塊鏈去進行證據力保存。今天就來分享當時的研發過程以及詳解機制原理。
不囉嗦,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實務案例─區塊鏈證據保全機制
在上集有提到WIPO Proof已經終止服務了,其中也討論到新穎公司所提供的服務無論是專利、合約、甚至未來的營業密管理系統,都可以將我們廠商的研發或是創作成果,上傳至區塊鏈進行證據力保存證明。
不過,研發或者創作成果的內容是不會上傳到區塊鏈的,因為這些內容都是公司重要的研發成果,上傳到第三地是絕對不行的,企業也會有疑慮,所以我們提供的區塊鏈證據保全,不會將檔案上傳到區塊鏈!
我們的機制是將要存證的文件透過雜湊函數(Hash Function)產出數位指紋,也就是Hash code,長度就只有128 bit的字串長度。
只要改變一個標點符號,就會產出完全不一樣的hash code喔!再把這個hash code上傳到區塊鏈上,區塊鏈是不可竄改的去中心化紀錄,就可以證明這個hash code是誰在什麼時間點上鏈的。
日後您只要把這份文件檔案,透過同一個雜湊函數,就可以產出一模一樣的hash code,就像在文件上蓋了一個戳記一樣,這個戳記可以在不可被竄改的區塊鏈上查到,就可以證明您的這份文件產生的日期時間,驗證文件的原創證明,作為證據力保全的依據,目前在美國及中國法院,都已經認可透過區塊鏈作為數位資產證據保全的證明了。
那麼廠商有日需要證明這個檔案的事實與日期,那應該要怎麼做呢?在ECS合約管理系統、EPS專利管理系統中,包含合約用印版本、專利提案構想書、甚至是研發會議紀錄,會將每份文件的hash code上傳到乙太坊的公鏈上,系統也提供文件的驗證服務,證書上會顯示文件的檔案名稱、交易ID、上鏈日期、存放在哪一個區塊中,這個交易ID可以在乙太坊的區塊鏈找到,日後也可以透過系統的驗證服務,查詢檔案的保存紀錄,這就是區塊鏈的存證機制了。
我們在2018年就提出專利申請囉,這件專利在2020年已核准公告,專利號是TWI692960,專利名稱是:「區塊鏈認證系統及區塊鏈認證方法」。
首圖揭露了技術手段,就是接收用戶上傳的檔案代碼,並儲存代碼的上傳時間後,將檔案代碼發送到區塊鏈網路進行上鏈,並接收並保存區鏈已上鏈的認證時間。
在技術詳細說明書中,也說明檔案代碼是由雜湊函式所產生的雜湊碼。認證方式還包含將檔案代碼發送至時間戳記伺服器,透過第三方機構證明文件產生的時間點,再將已綁定時間戳記的檔案代碼發送到區塊鏈網路上進行上鏈。就可以在檔案不公開的情況下,有公信力的對檔案的存在時間做有效認證。
大家如果對這個專利技術有興趣,其實是可以跟新穎合作的。順便說明一下,這個就是TIPS8.1.1(B) 研發前,要決定取得智財所需之必要措施,也就是說,如果市場上已經有「成熟的」產品或服務,就像新穎已經有區塊鏈存證服務的技術、產品跟專利了,如果您的產品也想要有區塊鏈存證的功能,就不一定要自行開發,可以考慮「委外」、「合作開發」或者「取得授權使用」喔!
所以大家如果對於我們的區塊鏈存證服務有興趣,歡迎跟我們連繫哦!我們也已經跟其他影音公司合作,將影音創作歷程透過區塊鏈來保存,就可以證明作品的原創性,他們也是看上我們的專利技術,找我們合作的!
研發開案過程─區塊鏈證據保全機制
新穎公司在區塊鏈技術,我們是在2017年初有這個構想的,跟大家一樣,在研發開案的時候,老闆就要求要進行研發前的專利檢索,以了解這個技術目前市場上的發展現況,目的是要確認,這個研發投資會不會有侵權疑慮,所以調查的方向除了從市場進行產業調查外,我們還會從專利了解技術發展現況,因為前沿技術在市場上大多還沒有產品發表,所以專利檢索及分析,更是我們的重點。
研發開案的時候,要重視的研發前置作業是甚麼?
研發前,也就是剛開案的時候,要確認技術的發展內容,是否會有侵害他人專利權的疑慮,雖然在2017年、2018年那個時間點,區塊鏈技術或是時間戳記技術,都還在萌芽階段,市場也都還在認識什麼是區塊鏈,當時還在吵金融科技,擔心區塊鏈取代銀行的角色。所以還沒有全民封挖礦的現象,DeFi帶動挖礦大流行概是2019、2020年才開始發生。
所以我們在2017年決定要投入區塊鏈技術時,就是希望考慮區塊鏈應用在智慧財產權上,可以提供證據保存的應用,而在市場上都還沒有相關的產品,我們就透過檢索專利資料庫,分析區塊鏈技術的主要技術手段,是否與智慧財產權或法務相關的應用,以及其他可能的發展應用,在確定並沒有相似的技術之後,我們就決定要開發區塊鏈這個服務,在技術開發的同時,也同步進行專利的申請並且與智慧財產權相連結,以取得對應的專利保護。這其實就是TIPS8.1.1的規範要求哦。
檢索專利資料庫評估技術發展方向
在開案的時候,進行的是檢索分析,分析的目的不僅要看市場的現行技術發展,以及有無侵權的疑慮。
而專利檢索分析,除了技術現況的掌握外,也會了解市場上包含是否有類似的競品。我們會透過專利自動監控,追蹤特定專利權人的最新專利通知。競爭對手的智財或是技術評估,對於競爭對手的監控,是非常重要的。
而特別的研發專案,像是這個區塊鏈技術開發,是在開始執行研發計畫前,就會就技術主題進行專利發展方向的確認,以評估研發風險,跟日常的例行作業不同。
技術、智財與市場調查單位的三方合作
以我們公司為例,在區塊鏈技術開發前,我們透過專利資料檢索,了解已經有廠商利用區塊鏈做名畫或限量鞋的數位證據保存服務,他的機制是保存商品交易紀錄,就可以溯源我手上的這個商品的交易紀錄,證明真偽,我會將調查結果與研發部門討論,我們的技術實施方式可以怎麼做會更有優勢,現有的技術問題,例如每筆區塊鏈交易費用愈來愈高,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手段來降低成本,又可以達到存證的目的,所以技術、智財、跟市場調查單位,會一起作業,討論出產品的雛型以及技術的方向,這些前置作業,會有相關的研發紀錄或者會議資料,隨時可以證明技術的發想過程以及老闆也可以隨時掌握研發歷程。
在整個專案執行的過程中,其實就會產出很多的「智慧財產權」,公司就會要求要產出「智財」來保護「研發成果」,這其中當然就包含「著作權」、「營業秘密」以及「專利」了,有些是技術模型,容易被別人仿效的,我們就透過專利來保護,有些參數、甚至讓成本降低的方法我們就透過「營業秘密」列管,而這其中所產出的技術文件、專案文件,會限制只有專案參與者才有權限可以讀取,因此資料都透過數位化方式來保存,所以在權限控管上就可以透過資訊化的權限來紀錄哪些人可以存取,以及保存這些紀錄的被存取歷程,這些存取歷程也可以透過區塊鏈存證,證明某人在這個時間點透過哪一個IP存取哪些文件喔。這剛好就是機密文件的管理要求,也就是TIPS1.1.1。
再次提醒,作業流程不一定要文件化的,資訊系統也是可以的。
這個與TIPS7.4.1 文件化項目有關喔!
在TIPS一定要文件化的作業程序,只有7.4.2文件制定與更件、7.4.3 文件管制、9.2.2 內部稽核以及10.2.3矯正措施。
其他部分只要員工可依據一定的流程來執行,例如透過資訊系統就可以落實,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有文件規範制度。
不過就算有資訊系統化的作業,還是要有管理機制檢核,才能確定大家是不是有按照時間將檔案上傳到系統中,而不是通通存在自己的個人電腦裡。所以要還是要有定期的管理檢核機制來確認喔,所以定期稽核程序非常重要。
分析TIPS 8.1.1與TIPS 8.1.4前案檢索的不同
「能不能用申請專利前,智權單位所進行的前案檢索」,來解釋剛剛所介紹的TIPS8.1.1研發前的前置作業?
這個問題也是企業最容易混淆的地方,很多企業跟我們說研發的KPI就是要產出專利,所以在專利申請前進行專利檢索,不就等於是研發前的前置作業嗎?其實從字面意義,就可以很清楚了解。在TIPS8.1.1的條文名稱是「研發前」的前置作業,他的目的是希望在決定是否投資這個技術前就能先進行專利檢索及分析,目的是要降低研發投資的風險。
如果公司已經決定要進投資了,技術方向都已經確定了,在專利申請前才進行專利檢索,結果才發現技術研發的方向已經有人做了,公司才開始急轉彎,大幅修改研發方向,或者放棄研發,都會讓先期投資涉入風險。
所以研發前的前置作業,目的是要幫助確認研發投資計畫的可行性,並且確認研發方向並無侵權風險。就像我們的區塊鏈投資計畫,是先評估市場上並沒有相關競爭產品也沒有相似專利,才決定要開案的,並且在進行研發技術的手段時,是研發與智財一起合作,從我們的技術優勢考慮與現有技術的差異,決定我們的產品特色與發展方向,才能降低競爭對手、市場的侵權風險。
而在後續決定進行專利申請前,我們會再針對「可專利性」進行專利檢索,確保專利申請內容符合專利三要件,而這個是TIPS 8.1.4權利化的要求,在研發過程中,掌握技術的獨特性,就專利範圍的申請要件,更能站在保護產品的力道上進行考慮,增加專利獲證的成功率,這個才是大家一般在說的專利前案檢索。
所以TIPS8.1.1和TIPS 8.1.4兩者是不相同的,目的不同、階段也不同,條款規範的也不同。
坦白說,這也是我們顧問現在在輔導的時候,要一直不斷跟廠商說明再說明的地方,所以大家一定要特別注意哦。尤其TIPS驗證委員也開始要求企業要分清楚兩者的不同,為了降低企業的智財風險,TIPS制度驗證會愈來愈趨嚴謹,因為這是保護企業的基本,是企業永續經營的條件,為了國內產業的發展,這部分的要求勢必會日益提升的,企業您應該也要好好思考相關的做法哦。
國內在TIPS8.1.1現在落實的如何?
TIPS8.1.1非常需要專利檢索分析系統的工具、需要智權人員及研發人員的投入,或者委外請外部專家協助提供專利分析報告,企業老闆們一定要給予資源與支援才能有機會落實啊,我們還是要重申哦!研發前的前置作業,是保護企業降低智財風險,提升技術競爭力的關鍵要項哦!老實說,我們觀察到的現象是,現在還是有很多的企業停留在專利申請前的前案檢索而已,這是TIPS8.14哦,不是TIPS8.1.1。
只要是我們輔導過的廠商,我們會提供軟體工具、指導專利檢索與分析的培訓課程,我們都是非常著重在這部分的要求,我們的廠商也開始慢慢往前開始作業。不過,我們也相信,在TIPS制度持續的推動下,企業會愈來愈能理解制度設計的理念,也可以漸漸熟稔將研發前置作業落實,成為研發單位的日常工作了,這完全做到智財預警了哦。
下集主要將探討:機密文件管制,保密期限可以大於保存期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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